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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接下来
小编将围绕它开展普法
本期就让我们来了解
弄坏别人丢失的物品,要赔偿吗?
案例:小张在公园散步时,捡到了一个相机。小张心想,这相机可能很值钱,于是决定先带回家看看。在家里,小张好奇地摆弄相机,但由于不懂操作,不小心将相机摔到了地上,导致相机损坏。后来,失主小李通过监控找到了小张,小张承认拾得相机,但他表示相机在保管期间不慎摔坏,于是小李要求小张赔偿自己的损失。
那么小张是否需要赔偿小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保管遗失物期间,应尽到妥善保管义务,避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物品损坏或丢失,否则将面临赔偿责任。在上述案例中,小张作为拾得人,未及时将遗失物返还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且在保管遗失物期间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因疏忽导致相机损坏,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