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程
一、主办单位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二、时间地点
时间:12月24日上午 11:00
地点:宜春市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奉新中大道97号)
三、主发布人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涂维淼
四、主持人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周辉
五、主要议程
1、宜春市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涂维淼介绍我院推行“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相关工作情况;
2、答记者问。
六、其他要求
如有其他事项,请联系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奉新县人民检察政治部联系人:曾倩,19970456499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涂维淼
(12月24日11:00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容许我代表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向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直以 来关心、支持奉新检察发展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新时代对检察机关的全新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的一项为民之举。奉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出台了“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通过指定驻乡镇检察,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畅通沟通渠道等方式方法,全面推开“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这不仅为我院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为我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检察蓝”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我就“一乡镇一检察官”的相关情况从三个方面向大家做个简要发布。

第一方面,人员制度基本情况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一乡镇一检察官”工作,为确保“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有序实施、整体推进、落地生根,经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成立“一乡镇一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精心挑选13名经验丰富、协调沟通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挂点县域内18个乡镇场。并借鉴“枫桥经验”,制定出台了《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一乡镇一检察官”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要求驻乡镇检察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原则;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原则;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原则。目前驻乡镇检察官100%到岗到位,为挂点乡镇服务。
第二方面,“一乡镇一检察官”实施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
我院驻乡镇检察官严格按照《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实施方案》,积极打造阳光检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制作“驻乡镇检察官便民卡”,公布检察官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以及驻乡镇时间;制作“一乡镇一检察官”政务名片,方便群众随时联系,反馈问题。
(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情况
通过每月定期走访挂点村镇,与当地党委政府举行座谈会,以座谈会的形式大致了解该地党委政府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居民矛盾纠纷等。在走访过程中,对于当地党委政府难以解决,并主动求助于“一乡镇一检察官”的,该驻乡镇检察官将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解中,运用检察官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将矛盾就地化解。
以我院驻乡镇检察官化解的一件矛盾纠纷事件为例。家住干洲镇溪畔村的余某某晚上骑车回家,因该村正在修建垃圾池、施工人余某便将砂石堆积于路面,导致余某某在骑行过程中被砂石绊倒受伤。在住院期间花费颇巨,但纠纷赔偿方面双方经过多次协调后都未得到满意解决。该镇综治办、司法所在无力解决的情况下,将此事反映至该镇驻乡镇检察官处。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和诉求后,驻乡镇检察官先是通过电话做思想工作,成功说服了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随后邀请当地村委会、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调解。驻乡镇检察官通过与当事人双方沟通,给其讲解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等。很快,三方便达成了协议,余某某顺利获得了3.5万元赔偿款。
2019年1月以来,我院驻乡镇检察官先后走访县域内18个乡镇场,共深入26个村,走访人数多达28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引150余人次,与乡镇、村组干部召开座谈会20余场次。
(三)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在积极进村挂点,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同时,我院也积极当好“宣传员”。从小处着手,从细处着手,以接访、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并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明白人、公益诉讼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通过我院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通过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形式,做好释法说理工作。2019年1月起,我院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热点信息300余条。
(四)主动进行法治培训情况
根据《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实施方案》中驻乡镇检察官职能的相关规定,驻乡镇检察官在履行化解矛盾纠纷,进行法制宣传,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治安防范机制的同时,应主动为乡镇综治维稳干部做培训。通过与他们开展座谈的方式,了解他们在工作上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并积极与当地的法律顾问沟通,就主要困难做出梳理,形成培训材料,对乡镇综治维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单独讲解或集体培训。2019年,我院驻乡镇检察官对乡镇综治维稳干部共进行讲解和培训20余次。
第三方面,“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登记考核情况
(一)工作登记报告情况
为严格落实定期走访,驻乡镇检察官在开展驻乡镇工作过程中要做好检察官民情日记录工作,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并向院领导报告,相关的情况也要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反馈。在每季度最后一周,驻乡镇检察官要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目前我院13名驻乡镇检察官每人皆按规定做好了民情日记录,100%执行该项规定。
(二)监督考核情况
自实施“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以来,我院“一乡镇一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检察官,则由院纪检组依情况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如出现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或政纪检纪处分。同时为了保证“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能够做出成绩做出实效扩大影响,我院特建立考核考评制度,驻乡镇检察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察官年度绩效考核考评、评先评优的主要内容。
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再次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对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一乡镇一检察官”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奉新检察的支持与帮助。
谢谢大家!

新闻背景材料
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要求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 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基本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如何在这个背景下,推动社会治理重心转向基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则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产生并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出了一整套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方法和有益实践,成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典型样本。基于此,充分挖掘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理论逻辑、制度逻辑与实践逻辑,阐明其蕴含的时代价值,它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道路、制度、理论及其实践的优越性。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借鉴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服务奉新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积极发挥“检察蓝”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