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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3日在奉新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中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奉新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奉新经济社会发展,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融入大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担当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干警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不惧危险、昼夜值守,全院60余名干警职工下沉至社区4个小区6个卡点等参与防疫工作,上门入户排查登记1300余户。用爱心凝聚力量,共捐款12750元支持抗疫,在防疫物资紧张的情况下,向石溪办事处、蒋家社区和帮扶贫困户赠送口罩2000个。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件1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2件2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4件85人,审结提起公诉12件83人,改变管辖2件2人。坚持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0份,均被采纳。

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高检院制发的“三号检察建议”,集中整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以及“套路贷”“校园贷”等经济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7人,起诉20人。围绕精准脱贫,选派2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扎实推进会埠镇张坊村、水口村、会埠村和石溪办事处石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帮扶资金6万余元,争取项目资金40多万元。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为涉案贫困户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围绕污染防治,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案件当事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等方式恢复和补偿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犯罪行为,审查起诉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案件16件29人。

主动护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与县工商联共同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严厉打击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受理盗窃企业财物案件3件5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推进平安奉新建设中展现新作为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刑事犯罪,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求,为平安奉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3件148人,审结125件150人,批准逮捕121件145人;受理审查起诉犯罪案件267件346人,审结266件338人,提起公诉223件288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98人,认罪认罚适用比例(人数)为91.4%。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络接访72人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充分体现司法关怀,对生活确有困难的1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一乡镇一检察官”工作,组织干警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延伸检察职能,助推基层治理,通过办案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受理涉未成年人批捕案件18件19人、起诉案件14件15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不批捕3件3人。进一步推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16名法治副校长作用,为学生定制“普法套餐”,为全县中小学生讲授预防校园欺凌、网络陷阱、毒品陷阱等法律基础知识,在全县中小学举办法治讲座20场,5000多名学生受到教育。

三、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展现新成效

刑事诉讼监督稳步推进。纠正漏捕2人,追诉4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对证据不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无逮捕、起诉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件5人,不起诉43件50人。持续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常态化,对全县社区矫正在册240人进行法律监督,办理监外执行违法案件20件。

民事行政检察平稳发展。积极转变观念、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规模和质量,全面加强和改进民行工作。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通过加强与执行单位、当事人各方的密切沟通和释法说理,在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的同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根据“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要求,协助上级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2件。

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有效。紧紧围绕“保护公益”这个核心,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四大领域,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件,立案3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7份,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政机关在法定回复期内回函或反馈17件,回复整改率100%。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审判机关支持。

四、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在提升检察公信力上展现新形象

积极推进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2次,对代表的意见建议逐一落实、回复。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参与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60余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会、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信,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持续打造阳光检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7条,法律文书313条,公开案件196件。广泛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微信、微博等检察新媒体建设,讲好检察故事,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20余篇,奉检微信公众号发布87期,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对办案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组织对33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办案人员业绩考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6次、专项检务督察7次,组织日常检务督察70次,制发专项整治和检务督察情况通报13份、纪律作风和会风会纪督察情况通报16份。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抓好队伍教育整顿,经常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填报相关事项33件,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加强检纪协调配合,大力支持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自觉接受政治督查,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上展现新风貌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专题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深入推进党支部“三化”建设,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室和党建长廊,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做到以党建引领助力司法办案,确保检察业务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促进党建、队建和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注重队伍素能培养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县委组织的各类培训126人次;登录使用“检答网”2528次,进行问题咨询25条,“检答网”已成为干警办理案件、理论研究的得力助手。用好“学习强国”,促进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加强岗位练兵,让青年干警在办案岗位、脱贫攻坚等一线加强历练培养、提升素能;开展读书会、主题演讲,积极参加全市检察系统业务竞赛,激发青年干警的活力,增强干警职业归属感和使命感。

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落实捕诉一体机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检察官办案主体权力与义务得到统一,主体责任更加明晰。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理案件328件,占案件总数的70.8%。落实员额检察官退出办法,补充遴选员额检察官1人。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考评机制,刑事“案-件比”从2019年的2.03降到2020年的1.38,司法成本降低,检察办案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扩大。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的绝对忠诚,彰显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监督、建言献策,对检察工作情真意切,关爱有加。在此,我谨代表奉新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队伍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法、适应新形势的能力还不强。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特色亮点工作还不突出。三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克服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奉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优质服务大局。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抓好服务保障,聚焦“三大攻坚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更好为奉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保障、贡献检察智慧。

三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抓好民法典的组织学习,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丰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式,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打造过硬队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典型引导和警示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检察队伍的坚定性和纯洁性。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全面提升检察干警能力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我院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司法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实干奋进中追求极致,在为民司法中践行使命,推动奉新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全力以赴为“五个奉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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