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63.02万元,较上年增加214.84万元,主要是:司法改革增加了经费保障力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53万元,较上年增加214.8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5.37%;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4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4.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1063.02万元,较上年增加214.84万元,主要是司法改革增加了经费保障力度,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9.21万元,较上年增加104.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7.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3万元;项目支出113.81万元,较上年增加1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916.92万元,较上年增加201.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2万元,较上年增加6.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6万元,较上年增加4.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1%;住房保障支出41.72万,较上年增加2.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2 %。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7.95万元,较上年增加141.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额的72.82%;商品和服务支出204.34万元,较上年增加0.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额的25.7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3万元,较上年减少38.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额的1.4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奉新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7.53万元,较上年增加214.8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5.3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761.43万元,较上年增加201.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2万元,较上年增加6.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额的8.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6万元,较上年增加4.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1%;住房保障支出41.72万,较上年增加2.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34万元,较上年增加0.5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使用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28.45万元、印刷费2.8万元、手续费1.2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0.3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0.48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交通费34.32万元、差旅费20.2万元、维护费6.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6.58万元、培训费4.88万元、公务接待费15.25万元、专项业务费6.4万元、劳务费2.3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5.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9.7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二、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39.25万元,较上年减少7.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安排相关预算。
公务接待费15.25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上年减少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仅保留了7辆办案用车并且随自侦部门转隶至监察委公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