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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江西省检察机关开展“4.16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活动的第十七年,为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规范管理,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近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前往铜鼓县看守所和奉新县司法局赤岸司法所开展相关工作。
“高墙内”
因奉新县看守所监舍改造中,我县在押人员暂时被关押在铜鼓县看守所。活动中,我院联合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宣讲教育,向其发放“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助其了解监管期间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监所职能。并随机挑选部分在押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近期心理、健康和生活状态,询问了其对看守所的意见建议。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监所运行情况,保障监所及在押人员安全,干警们还对监室、医务室、食堂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特别是对监室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种类、有效期限、食堂菜品留样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次活动还邀请了律师全程参与。
“高墙外”
4月17日上午,奉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奉新县司法局在赤岸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
此次活动,围绕刑事被执行人的权利义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重点内容,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法治宣传课,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自主维权意识。
宣讲结束后,我院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生活近况和就业情况,要求其珍惜监外监管机会,平稳度过社区矫正期。
本次“4.16双维护”活动的开展,增强了被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法律监督质效,维护了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用心用情守好“高墙”内外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