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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检”说 | 公民个人信息被贩卖?是谁泄露了我的信息
时间:2022-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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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购物网站上买了东西,
就接到退款诈骗电话;
刚买了车,就接到保险公司电话.....
在日常生活中,类似上述“精准”诈骗、推销时有发生。原因便是你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那么,到底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个人信息,又是怎么样被泄露的呢?对于泄露信息的人又该如何惩处呢?
近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了宋某某和余某某等三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法院审理后对上述被告人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同时在案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决上述人员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至2021年,从事移动业务办理人员余某某、宋某某等人,利用为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并从中获利。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日常生活中,想要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仅需要社会共同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更需要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树立职业道德,守住职业底线,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守护好广大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中大道97号 邮编:3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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